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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說一部電影是導演的自傳,或者說它很有自傳色彩的時候,我們究竟在說甚麼呢?比如《童年往事》,當年大家初看這部片子,就說它拍出了侯孝賢的少年經歷。除去導演在訪談提供的線索不論,我們如何可能知道它是侯孝賢的親身經歷呢?我們認識他嗎?我是他的小學同學?是他兒時住處的鄰居?還是他曾親口向我保證戲裏面有大量往事的真實寫照?不,我們根本沒有任何證據能夠支援《童年往事》是一出自傳的判斷。

同樣地,一切被人稱作有自傳風格的文藝作品也都會帶來這種知識上的困境。例如董啟章的那些小說,尤其近作《同代人》裏節選的那些篇章,少數朋友能夠在裏頭發現一些同代人的遭遇和事蹟,甚至自己說過的一句話。可是我們有權力去宣佈董啟章所寫的全是真的?這批文字是自傳嗎?顯然沒有。

這種問題的答案,也許恰恰就在用來形容自傳式作品的那些詞語。自傳色彩、自傳風格,豈不正好說明了自傳無非是種色彩,是種風格,是種修辭的效果?文本之外,再無它物可以支援我們評斷一部作品是不是自傳,但文本以內的技法,某種喃喃耳語的腔調,過度描寫的細節,甜美而憂鬱的情緒,卻能不停誘惑觀者,令他願意把眼前所見讀作自傳。換句話說,自傳其實只是效果。當我們說一本小說有作者的自傳色彩,我們真正要說的只是它產生了自傳的效果。

可是,假如我們面對的不是小說,不是詩,不是一出戲劇,而是一篇散文的時候,自傳的問題就會變得更加複雜,無法再沿前述思路順利穿越那座映射重疊如無數鏡面組成的迷宮般大廳了。

香港書展結束之後,我馬上去了台南,參加一年一度的臺灣文壇盛事“全國文學營’。我負責散文組的第一節課,立刻就要遇上定義散文的難題。到底甚麼叫做散文呢?它如此曖昧,妾身未明,在西方世界幾乎就要跌出文學的範疇。

就拿英語文學來說吧,自從E.B. White等少數幾個巨匠之後,我就沒再聽過有哪一位作家是單憑散文成名了。我不敢肯定邱吉爾是不是最後一個靠散文拿到諾貝爾獎的作家。但我能感到藍姆和蒙田那道偉大傳統正經漸漸淡出,再也沒有一個有自尊的作家甘於只寫散文,除非他以散文體專注書寫旅遊經驗成為旅遊文學家如Bill Bryson,或者開發某個哲理課題變成大眾思想家如艾倫·德·波頓。假如你寫散文,你一定要把它寫成一本書,圍繞一個主題,章次分明。有一個大題目,但文章不組織成序,是不夠深度的表現,連題目都沒有,雜集成書,則根本沒人會看。小說家和詩人能出散文集,我們會說它是美妙的副產品。艾柯能出散文集,大家會把它當成文學和文化評論。但拜託,就是不要說一個人是散文家,一部集子是散文集。在虛構和非虛構的書籍分類法主宰了整個出版市場的時代,隱隱約約地,我們感到只有虛構的才夠格叫做文學,散文將和食譜、歷史,甚至寫真一齊進入非虛構的雜燴集團。

就算起周作人於地下,也許嚴肅的評論者也要說他只會寫一堆雜文。不過還好,華文文學是散文的最後樂土,像我這種形跡可疑的作者因此還能混進文壇,起碼在一個文學營裏找到散文組棲身。

然而,是誰規定散文不得虛構?按照古制,不是韻文的就叫散文,即便《紅樓夢》在這個意義上也是散文體作品呀。一定是在現代中文文學誕生的某一時刻,在傳統文類秩序消解,詩、小說、戲劇和散文等西式四大文類創建的那一剎那,發生了不可逆轉的趨勢,將散文排出虛構的世界。我關心的,不是散文的文學地位,起碼在華文世界裏面,非虛構的散文還能忝列文學殿堂,而是關於散文讀寫的奇怪默契。比方說,當一個散文作者寫下“我殺了人”這四個字時,我們必須相信他真殺了人,因為它不是一句詩,不是一個角色的臺詞,而是一個作者的真實告白。當我告訴你我才剛從地獄歸來,你最好相信。不是因為我的人格高尚,誠實可靠,而是因為這是你我之間的默契與約定,散文作者和讀者之間的約定。

一切文類都是一套習慣,附帶種種閱讀的契約。閱讀虛構作品,我們不必拿“我”當真,因為那個第一人稱敍事者不是作者本人,他的經歷他的感受都不必是真的。哪怕它的故事令人入信,敍事者的聲音真摯誠懇。那道文本內外的鴻溝始終存在,聯接兩端的穩定對應關係依然不可確實建立。但是在讀散文的時候,我們卻不能不被迫相信作者和文章裏的“我”是同一個人,彷佛文章所述只是作者經驗的片段,文字和外於文字的世界根本相連。

正是修辭立其誠,我常常懷疑古人是絕對不接受作者說謊的,因為他們相信文字,不能不把文本裏的“我”當成作者本人。所以中國雖有滿天神佛的古怪演義,有愛得死去活來的浪漫傳奇,但絕大部分虛構作品都沒有第一人稱的敍事者。就算有,也得在那個敍事者和他敍說的故事之間隔開一個表演般的舞臺,用各位看官和下回分解之類的語言點明這只是一個故事,是童叟無欺的“我”在和大家說故事。

因此,才會有那麼多學者考證第一人稱敍事者在現代中國小說出現的歷史,覺得它一定代表了某種巨大的變化。在那一刻,我們不只接受了虛構和非虛構文類的區別,還接受了文章裏的“我”和作者竟然可以不是同一個人。

劉禾把小說、戲劇、散文和詩等四大文類確立叫做中國文學的自我殖民化方案(Self colonizing project),因為我們藉此承認了西來的文學觀念,漸漸拋棄故有的傳統。當小說裏頭的“我”都可以說謊了,便只剩下散文是作者真我表達的最後陣地了。

散文不可虛構,中西皆然,但我們似乎要比西方更關注散文真的美德和可貴。當年郁達夫和周作人為《中國新文學大系》散文卷各寫導言,不約而同地強調散文要寫出作者的個性,要真切傳達作者的情感,不單是把非虛構界定為散文的要素,甚至還將“真”當成一種審美上的追求。尤其是周作人,好像要在文學革命改變了傳統文學的一切之後,替古人留下一寸棲身之地,以新散文的軀殼裝進言志的老靈魂。

有趣的是,散文最難界定。詩、小說和戲劇都能在形式上找出它們大概的特點,用那些特點去說明它們的本質。可散文有甚麼不可替代的本質?又有甚麼形式上必不可少的條件呢?沒有。於是我們只好使用排除法,把不是小說、戲劇和詩的文學創作全都歸到散文這個大雜燴裏面。換句話說,凡是不虛構的文學,就都是散文了。於是散文成了一種只能用“真”去模糊界定的文類,它的副作用就是幾乎沒有一套令人滿意的散文理論,而大部分的文學理論,都是來自詩學,或者各式各樣的小說研究。

既然如此,我們該如何看待一個散文家在作品裏涉嫌說謊這件事呢?例如餘秋雨,很多人指控他在文章中隱瞞甚至美化他往日的不堪,這究竟是道德的污點還是文學上的錯誤呢?我們又該如何面對一些在散文範疇裏逾越文類邊界的實驗?例如李智良的《房間》,大家假定它是自傳式的散文,卻又同時跟著它滑入小說般的情節。那算不算是不夠“真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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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

梁文道

134篇文章 13年前更新

生于香港,少年长于台湾,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哲学系。1988年开始撰写艺评、文化及时事评论,并曾参与各种类型的文化及社会活动。首篇剧评见于《信报》文化版。曾为多个文化艺术机构及非政府组织担任董事、主席或顾问之职,现为凤凰卫视《开卷八分钟》主持人,凤凰卫视评论员,中国内地、香港及马来西亚多家报刊杂志专栏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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